有鑑於重機老野郎版上有很多同學對於重機的熱愛,但卻不知道台灣的重機自開放以來,其實有過一小段的牌照變革。
小編稍微整理了一下網路上的資料,做為大家基本的參考如下:
1979年,政府禁止排氣量達150cc以上機車行駛,隔年(1980年)禁止製造及銷售。因應自2002年1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6個月之後(即7月1日起),已重新開放汽缸總排氣量逾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進口及領照,而入會時曾附帶承諾「150cc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
也就是說,2002年剛開放時,機車牌照的分類重新修法,除原有的輕型機車及重型機車外,增加一類為大型重型機車,但路權保持與一般重型機車一樣,小編記得當時擁有的HONDA X4 1300,一年的牌照稅近兩萬元之譜,跟養一台3000cc以上的汽車差不多。可以說是雖然開放重機進口領牌,也是個重機重稅又沒有相對權利的時期。但這個時期如果懂得玩經典車的人,送驗具有完備進口文件的經典車,應該都可以順利拿到牌照,真想做時光機回去啊!
2002~2007年間,當時期的重機,只要是250cc以上,一律都是三個數字+三個英文字的黃牌。
2007年1月12日經過修法通過大型重機車的相關的等級區分及權利義務的重新定義。2007年7月1日正式啟用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紅底白字車牌,初版車牌為兩個英文字+兩個數字,當然後來也經過幾次的改版如右圖。
重機開放至今也十多年光景,當然也讓很多五六年級生,在非法時代時的憧憬得以實現,但一路到現在,大型重型機車的相對權利仍然廣泛被討論著,希望未來台灣的重機環境能夠越來越好,讓這樣的機械美感可以感動更多的愛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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